隶属于财政部的泰国税务局已就《离境税法》草案原则启动公众咨询。该草案拟对离开泰国的人员征税,不论其国籍。征询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。
该税项目前仅为提案,尚未立法,亦未开始征收。
草案主要内容
纳税对象:所有离境泰国的人员,包括泰国公民及外国人。因公务乘机但无需支付票价的机组人员不在此列。
初始税率:每次乘机离境1000泰铢。第一阶段不对陆路及海路离境征税。
法定上限:每次离境5000泰铢。该上限由法律规定,实际征收税率将由部长令另行确定。
征收方式:航空公司及售票代理商在出售机票时随票价一并收取。如未出具机票或无需支付票价,则按税务局局长制定的规则缴纳。

豁免对象
就航空旅行而言,草案采用与现行旅客服务费(PSC)相同的豁免规定:
国王、王后、王室成员及其随行人员;
僧王、外国国家元首、王室及政府贵宾及其随行人员;
2岁及以下儿童;
在中转区停留或因转机需要过境的中转旅客;
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检查团成员及乘坐国家公务飞机的旅客。
可能的生效时间
该法律将于在《皇家公报》刊登后180天正式生效,具体日期尚未确定。
在法律生效前购买的机票将予以豁免,即便实际出行时间在法律生效之后。
草案中的处罚规定
对未缴税款加收两倍罚款。
对未缴税款按每月1.5%(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)加收滞纳金。
对提供虚假信息、使用伪造证据或企图逃税者处以行政罚款。
政府提出该税项的理由
根据咨询文件,政府希望在财政纪律框架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,并在应对未来紧急情况时拥有更大的灵活性。财政部已责成税务局就对所有国籍旅客征收离境税一事进行研究。
泰国曾征收过离境税
1983年颁布的一项皇家法令(自1983年12月28日起生效)曾对泰国公民及持有泰国居留权的外国人征收离境税:乘机离境1000泰铢,陆路或海路离境500泰铢。其明确目的是限制外汇外流、保护国际收支平衡。陆路及海路离境税自1986年5月1日起豁免,航空离境税自1991年7月1日起豁免。
与现行收费的比较
目前,从泰国机场出发的国际航班机票价格中已包含1120泰铢的旅客服务费(PSC)。拟征收的离境税将在此基础上额外收取。
此外,政府还在另行审议一项对外国游客征收450泰铢入境费的提案。该提案与本次咨询无关,属于独立议题。
如何提交意见
任何人均可参与反馈,包括外国旅客及在泰居民。意见表格提供泰语和英语两种版本。
税务局公告:rd.go.th/68716.html
意见表格(泰语及英语):forms.gle/JifjxYvQvXRcEEn66
泰国中央法律门户网站:law.go.th
截止日期:2026年10月29日。
表格就草案各部分征询您的意见:
对所有国籍旅客征税,而非仅限泰国公民。
法定上限为5000泰铢,实际税率由部长令确定。
第一阶段仅对航空旅行征税。
第一阶段航空离境税率为每次1000泰铢。
豁免与旅客服务费(PSC)相同的旅客群体。
随票价一并征收离境税。
法律生效前设180天准备期。
豁免在法律生效前购买的机票。
其他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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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来源
税务局,公众咨询公告,2026年9月30日
税务局,意见表格《〈离境税法〉草案公众咨询》
Prachachat Turakij,2026年10月8日;Thai PBS,2026年10月8日;Bangkok Post,2026年10月8日;The Nation,2026年10月7日至8日
头图:素万那普机场国际值机大厅,摄影:kallerna,Wikimedia Commons(CC BY-SA 4.0)





